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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轮限购又来了?河北廊坊楼市新政:非户籍居民限购1套房
在上海、深圳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之后,环京地区的河北廊坊市也紧随其步伐,“出手”调控当地楼市了。
4月1日晚间,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了《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根据该调控政策,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,并且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%。
在此之前,廊坊市并未执行限购政策。
事实上,在去库存的背景下,随着此前一段时间各个城市相继取消限购,目前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只有北上广深以及三亚。这也意味着限购城市数量重新开始增加。业内人士表示,不排除其他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继续跟进的可能性。
对于此次出台限购措施,廊坊市政府在意见中表示,此举为“学习研究上海、深圳等城市相关管控政策”后制定的。
除此之外,新政内容还包含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;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;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;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等在内的九项措施。
其中收紧了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条件,规定限购1套住房且首付比例不低于30%。而此前流传的楼市调控政策的版本中就有该条意见。
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在房产中介网站查询后发现,“北三县”的最高房价均已突破万元大关。其中,燕郊新房单价已突破20000元/平方米,最高的楼盘单价已达到2.7万元/平方米;大厂新房单价已超过14000元/平方米,最高价已突破19000元/平方米;香河新房单价达到9000元/平方米,最高价已经突破14000元/平方米。
此前市场上就有传言称,廊坊市政府将要对“北三县”实施楼市调控政策。“北三县”是人们对廊坊下辖的三河市、大厂回族自治县、香河县这三个地方的特殊叫法。这三个县市从行政区域上说隶属于廊坊市,但却被北京天津包围,因此被叫做“北三县”。
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,环京地区的楼市调控政策从“北三县”开始实施。
继2015年通州楼市出现火爆现象,当地政府出台限购政策之后,与通州紧邻地区的房价开始一路上涨。
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,2015年上半年廊坊市区商品房共成交12040套,环比2014下半年上涨1.13%,较去年同期下降4.75%;成交面积116.04万平方米,环比上涨1.67%,较去年同期下降2.32%;成交均价7344元/平方米,环比上涨2.50%,较去年同期上涨1.97%;成交金额达85.22亿元,环比上涨4.22%,较去年同期下降0.39%。
有分析人士认为,北京市委市政府确定2017年底搬迁至通州这一消息,为“北三县”楼市的持续火热提供了利好,因为该区域必须提前实施楼市调控。
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,廊坊市靠近北京的燕郊等区域房价涨幅已经接近100%,这种情况下出台抑制房价上涨顺理成章。
以下为意见全文:
《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
在去库存等政策的影响下,3月份以来,全市房地产市场快速“回暖”,尤其是环京县(市)房价涨幅较大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为此,市委、市政府及时组织专题调研、座谈和调度,并责成房管、规划、建设、国土、工商和金融办等市直相关部门迅速行动,学习研究上海、深圳等城市相关管控政策,起草制定了相关《意见》。重点就完善三河市、大厂回族自治县、香河县、固安县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提出以下九项措施:
一、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。环京县(市)政府要切实把规范市场秩序稳控住房价格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,承担起房地产市场价格稳控的主体责任。
二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完善市场监测机制。建立环京县(市)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负责指导、协调、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,及时对市场交易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,根据市场情况,提出对策措施。
三、坚持规划引领,严格规划管控。根据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》等相关要求,修订完善环京县(市)的发展规划,合理确定功能定位、产业布局和空间发展,妥善处理房地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、生态保护的关系。主动加强与北京有关方面沟通联系,建立联动机制。
四、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。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。
五、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。进一步规范预售审批程序,严格要件审查和形象进度要求,限期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;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,实行一房一价,明码标价,现场公示;加强价格管控,限定申报预售价格上涨幅度;完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系统,推进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的互通互联,有效遏制和防止倒卖房号等投机行为。
六、开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专项行动。组织开展环京县(市)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,对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中介机构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,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预售、违规销售、虚假广告宣传、哄抬房价、囤积房源、捂盘惜售和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全面规范市场秩序。
七、盘活存量土地,加大棚改力度,增加住房供给。加快存量土地开发建设进度,加大棚改建设力度,将城中村、城郊村以及整合撤并的村庄、城市危房、城镇危陋住宅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,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发。
八、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。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、小额贷款公司、开发企业、中介机构等从事首付贷、过桥贷、自我担保、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
九、加强信息公开,正确引导舆论。加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,将房地产项目供地、预售许可楼盘、可售房源等信息公开公示,稳定住房消费预期。积极主动向社会解读环北京地区住房发展规划和稳控房价措施,尽量避免和减少“跟风”消费。
通过上述区域性、差别化的措施,确保全市特别是环京周边县(市)要努力实现规范市场秩序、稳定住房价格、遏制投机炒作、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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